實價登錄上線,不太了解實價登錄相關訊息的民眾,好房News特地整理出實用Q&A提供查詢!

想要知道實價登錄線上申報流程,請看好房News的登錄流程大公開

壹 針對網友參考查詢的Q&A

《Q1.到底甚麼叫「實價登錄」?》
A:未來不論是買屋者或是賣屋者,或是地政士,或是不動產經紀業者,在完成不動產買賣案件所有權移轉登記,30天內須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對逾期未登錄或不實登錄不實者,將處3萬至15萬元的罰鍰。
《Q2.為甚麼要推動實價登錄?》
A:為了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降低目前不動產資訊不對稱情形,避免不當哄抬房價,內政部在保障民眾隱私權前提下,積極推動實價申報登錄之立法。因此,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立法要求交易當事人申報登錄成交價。換言之,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係政府為推動居住正義、促進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的重要政策。
《Q3.民眾去那裡查詢實價登錄內容?》
A:到「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http://lvr.land.moi.gov.tw/N11/)去查詢。
《Q4.何時可以開始查詢到實價登錄資訊?可查詢到的資訊有多少?何時公布下個月的資訊?》
A:10月16日上午8點開始,可查詢到8月登錄筆數近1.7萬筆,1到50號為一區間,行情揭露至路段、無巷弄資料;11月16日開始新增9月登錄資訊,民眾可查詢8、9月成交行情,以此類推。
《Q5.實價登錄可供查詢的房屋物件資料有哪些?》
A:第一是交易標的,民眾可查詢到土地和建物的區段門牌、交易筆數或棟數;第二是標的(含土地、建物)資訊,包括移轉面積、使用分區、主要用途、主要建材、建築完成年月(屋齡)、總樓層數、交易樓層、移轉次數、建物格局等;第三是交易價格,包括每坪(或平方公尺)成交價、總價、車位數、車位類別(坡道平面或機械式車位)、車位總價、有無社區管理、交易年月等。
《Q6.查詢資料除了數據化外,還有別的呈現方式嗎?可否用地圖顯示查詢資料?》
A:除了以數據化查詢成交行情外,查詢系統還結合地圖資料供民眾查詢,只要輸入欲查詢的縣市、行政區、路段或價格後,即可顯示附近有成交紀錄的交易標的大致位置,供示意參考用。
《Q7.除了內政部的不動產交易網站可以查詢之外,還有其他地方可查詢嗎?》
A:除了內政部公布的官方資料之外,好房網還合併了房仲的資料一起公布,同時間把官方與房仲的資料一起查詢,讓實價登錄的資料更準確仔細,可到網站(http://www.housefun.com.tw/market-trend/event/)查詢。
《Q8.實價登錄後,個人資料如何保全?》
A:內政部將以區段化、去識別化後公布資料,即使結合地圖資料,該標的也不是實際的中心位置,藉此達到保護個人交易隱私。
《Q9.除上網查詢,還有其他的方式可查詢相關資訊?》
A:內政部已開發供Android行動裝置使用的App,以增加使用查詢功能的行動化。
貳 針對屋主與買主的實作Q&A
《Q1.實價登錄應由買方,還是賣方登錄?》
A:買方有義務申報登錄,若為委託買賣案,應由受委託的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登錄。非屬買賣案件,例如贈與等,不需申報。
《Q2.實價登錄後,我的個資及隱私是否會曝光?》
A:台灣現階段是以區段間「1~50號」均價方式呈現,保障買方,未來尚未確定是否要全方面公布資訊;但反觀各先進國家,儘管詳細列出每戶價格、門牌號碼、屋齡折舊等,個資把關仍是滴水不漏,個資似乎赤裸裸,但卻安全無虞。
《Q3.實價登錄是否可能造假?》
A:造假的機會不大,主要是因為登錄是由代書承作,依一般行情,代書的收費是1~1.5萬元,但如果做假被抓到,最高可罰15萬元,而且政府也一定會特別留意是否有造假的情形,對代書來講協助作假的風險太大。
《Q4.申報不實或逾期申報有無處罰?
A:申報登錄不實、逾期未申報登錄,經通知買方限期(通常為15天)改正而未改正者,按次處3~15萬元罰鍰,至改正為止;若委託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辦理,不需經限期改正,直接處罰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3~15萬元,至改正為止。
《Q5.去哪裡登錄?可否直接在網站上登錄?
A:移轉確定後,買方應至各地地政事務所登記,但已建置完成的不動產成交案件,30天內實際至資訊申報登錄系統網站(http://clir.land.moi.gov.tw/cap),一般民眾可透過自然人憑證登錄,公司行號(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者)則可透過工商憑證登錄。
《Q6.實價登錄對我的權益有何影響?》
A:實價登錄措施有助房價透明,由於房價被攤在陽光下,民眾不管到內政部網站或是「好房News」網站,皆可輕易查詢到官方及民間登錄的區域房價資訊,不會再受到不肖房仲與代銷業者欺騙。
《Q7.該由賣方還是買方來進行登錄?》
A:為避免重覆申報登錄,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買賣案件委由不動產經紀業(房仲業)居間或代理成交,應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但若買賣案件未有房仲業經手,也無委託地政士代辦過戶,則由買方負責申報即可,賣方無申報義務。
《Q8.需要登錄的項目包括哪些?
A:包括交易標的、價格資訊及標的資訊。其中,交易標的包括登記收件年字號、建物門牌、不動產標示、交易筆棟數等;價格資訊是房地交易總價、土地交易總價、建物交易總價、車位個數、車位總價、交易日期等;標的資訊包括土地移轉面積、建物移轉面積、使用分區或編定、建物現況格局等。
《Q9.購屋相關資料是否因而曝光?》
A:公部門將針對所有登錄資訊進行篩選,剔除價格異常過高及過低的資訊,再以區段化(去除詳細地詳細門牌、地號、建號,改以每50號為一個區間,例如若民眾登錄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84號資訊,則未來會以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50至100號供公開查詢。)、去識別化方式(不提供查詢買賣雙方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公司統編及聯絡方式等。)公開放在公部門網站讓民眾查詢。買賣雙方的個人資料,例如姓名、住址、身分證字號等,將不在公布的範圍。
《Q10.有哪些買賣必須進行登錄?》
A:須申報的移轉物件主要是透過買賣,有產生價金支付的對價關係的物件才需申報「實價」,例如贈與雖有移轉,但無價金支付關係,所以不需申報。此外,如果房地產買賣有就土地及建物分別議定成交價,則須分開申報,若是房地合併交易(即未就土地及建物分別議定成交價),則合併申報一個成交價即可。預售屋買賣也需申報,但整筆預售案只要由不動產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一次申報即可。
《Q11.租賃案件是否要申報?是否所有房屋或土地出租都需申報?》
A:不一定要申報,經營仲介業務者,對於租賃委託案件,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後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因此租賃案件僅限於不動產仲介業受託案件才要申報,且是由仲介業負責,並不一定所有的房屋或土地出租都要申報。
《Q12.租賃及預售屋都不須經過地政事務所登記,受託業者如果不登錄有沒有稽查的方法?》
A: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主管機關檢查經紀業之業務,經紀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並得查詢或取閱經紀業執行業務有關紀錄及文件。因此,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依規定,對經紀業進行業務檢查,並查詢或取閱經紀業持有之不動產租賃或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因該契約書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以查核經紀業申報登錄之成交資訊是否屬實,或是否隱匿成交案件未履行申報登錄義務。
《Q13.未來向地政單位申報實價資訊,是否在買賣案件送件時一併申報?》
A:地政三法係規定買賣案件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實際資訊。因此地政機關將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始受理申報。因大部分買賣案件習慣上皆有委託地政士代辦,地政士可於領取所有權狀時再申報。有委任地登記機關受理之地方政府,地政事務所可能會規劃設立電腦由申報人於現場自行登錄,申報人亦可在外採線上申報方式登錄。
《Q14.實價登錄之後,買賣屋是否繳的稅會增加?》
A:不一定會影響。假設你因為換屋需求出售原有的自用住宅,根據現行稅法的規定,只要在賣屋後兩年內重購新屋,而且新屋價格比舊屋高,賣屋時繳交的財產交易所得稅和土增稅都可扣抵或退還。財政部也會調房屋稅和地價稅等稅率,避免因為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調高後,民眾換屋負擔變重。
《Q15.我是賣方,可以主動登錄嗎?》
A:目前實價登錄係規範權利人或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需辦理申報登錄不動產成交資訊事宜,賣方無須進行申報登錄資訊,以避免申報資訊不一。
《Q16.實價登錄之後是否會實施實價課稅?》
A:就現有資料而言,目前推動實價登錄是為使資訊公開透明化,而縣市政府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將根據登錄資料,將公告地價、公告土地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調高到趨近實價,藉此減少炒作。而負責實價課稅的財政部則表示,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會課稅,所以實價課稅短期內將不會出現。
arrow
arrow

    17RENT(一起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