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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金融危機調查委員會 (FCIC),目前由政府管理的房貸機構Fannie Mae(房利美) 和Freddie Mac (房地美)過去 3 年迫使美國各家銀行買回不良貸款,因而獲得 209 億美元。

根據FCIC報告,自2007年至2010年8月底,二房要求銀行買回近 167000 筆貸款,其價值達 348 億美元。房利美自銀行獲得 118 億美元,而房地美則獲得 91 億美元,此總額代表二房自2008年以來信貸虧損總額的1/8。

二房自銀行收購貸款並將其證券化出售給投資人,向投資人提供全額擔保,銀行在出售房貸給企業時並須遵守某些出售貸款的規定,且倘若不符合這些規定,銀行有義務將其買回,其中最常見的問題是:屋主自住的房屋,實際上卻是用來投資的房地產。

違約率低的時候,這些買回的金額就被視為與這些大型房貸公司生意往來的固定成本,但一旦查封數與日俱增,二房便更加嚴格檢視違約貸款,並強迫銀行買回不符合資格的貸款,使銀行買回成本膨脹。

銀行抗拒二房強迫銀行買回的部分貸款,紛紛聘僱貸款檢視專員,以挑戰這些聲稱違規的貸款,主張他們並不應為違約負責。Bruyette & Woods分析師估計,銀行產業向二房買回貸款上的虧損最後可能達 280 億美元。

二房律師曾要求FCIC不要對外公佈這份報告,他們認為此資料應為保密資料。二房發言人均拒絕回應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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