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8  劉宜函 報導
奧房客賴帳不繳房租,還霸著房間不搬走,遭到收押又判刑!一名43歲的林姓男子,他在大台北地區到處租房子,但是都只繳押金和第一個月的房租,之後就不再付錢,也不搬走,
房東氣的在門口貼紙條寫下他全名要他付錢,他竟然還告房東違反個資。

 

最後房東火大反告詐欺,他才被重判10個月刑期。
房東太太指著堆積如山的雜物,這些全都是霸房不搬的林姓房客,留下來的。
當初搬進這間20多坪的公寓,只付了部份押金和第一個月的房租 一共3萬6千塊,第2個月起就再也沒繳過一毛錢。
不繳房租也不搬走,形同癱瘓這間房子,甚至連房東的電話也不接。
房東無可奈何只好貼了張告示在1樓大門,沒想到還被惡房客告上法院。
原來這名霸房的43歲的林姓房客,從98年開始就用同樣的手法在大台北地區白住,前年還反告當時的房東,用粉筆在他門上催債。
一被識破就再搬家,居無定所讓法院始終找不到人。
一再累犯,承租高價房又不付錢,台北地院認為他詐欺犯行明確,因此判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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