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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ers雜誌151期  2013-04  作者:陳雅琦
        報稅季即將到來,不管拿多、拿少、有報過、沒報過,你我都該注意今年法規有哪些改變、又該注意什麼關鍵,還可透過App試算稅額或查詢時程、法規,報稅更輕鬆。
 
1.綜合所得總額
        綜合所得總額包括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和租賃所得等。要注意的是,個人取得稿費、版稅、作曲、演講鐘點費等,全年合計不超過18萬元可以全數扣除;超過則需扣掉成本後,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若是基於雇用關係自雇主取得的報酬,包括翻譯費、校稿費等,屬於職務或工作薪資所得,需依法申報。
 
2.扶養親屬年齡限制取消
        2013年起,納稅人扶養親屬的「年齡限制」取消。只要與納稅人同住的其他親屬或家屬,符合20歲以下或20歲以上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都可納入。家屬則指非親屬、但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同住者。雖然申報扶養之規定放寬,但報稅人仍要滿足共同居住和扶養事實條件,如果為節稅不符條件濫報,最高可回溯5年補稅。
 
3.免稅額上調
        今年報稅,每人免稅額上調至8.5萬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免稅額上調為127,500元。比較去年,每多扶養一名「其他親屬或家屬」,依稅率不同,可節稅4,100~32,800元不等。
 
4.標準扣除額提高
        一般扣除額有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之分,可擇一適用:
‧標準扣除額:2013年的單身者標準扣除額提高至7.9萬元,夫妻合併申報者則提高至15.8萬元。去年新婚夫妻今年第一次婚後報稅,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至於何者較為有利,可至國稅局的電子申報系統以不同方式計算後再比較。
列舉扣除額:包括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
 
5.新增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2013年,特別扣除額也有幾個調整項目: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扣除數額由以往10.4萬元提高至10.8萬元。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為獎勵生育,今年新增此項扣除額。納稅義務人若有5歲以下的子女,每人可扣除2.5萬元。但這項扣除額有排富條款,若家庭淨所得在113 萬元以上、或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須申報最低稅負)者,不可以申報。
 
6.課稅級距調整
        2013年採用新的稅率,包括級距與累進差額都有調整,新的稅率結構如下:
 
7.所得稅計算
        依照上述條件計算,可得知今年要繳的稅額:
.綜合所得總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綜合所得淨額
.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應繳所得稅
 
8.非居住者
        個人在國內沒有住所,而且去年度在境內居留合計不滿183天,即是「非居住者」。非居住者的所得如果屬扣繳範圍,仍須依法繳稅,而且不能列報免稅額與扣除額。非居住者如果去年度在國內居留天數合計不超過90天,自境外雇主取得的報酬,不視為我國來源所得,不需申報。
 
9.最低稅負制
        高收入族群要特別注意的是自2006年起實施的最低稅負制,而且個人海外所得在2010年起納入計算:
.全戶全年「海外所得」在100萬元以上,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否則不需計入
.基本所得額=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之差價(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
.應繳的基本所得稅額=(基本所得額—600萬元)×20%
.如果基本所得稅額小於綜所稅淨額,以綜所稅淨額課稅
 
10.證券交易所得恢復課徵
        2013年起,重新實施個人證券交易所得課稅,採雙軌制,納稅人可擇一適用。
‧設算所得就源扣繳:上市、上櫃與興櫃股票按出售前一交易日的股價收盤指數,對應不同的稅率課徵。
‧核實課稅:出售未上市未上櫃股票,或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數量合計在10萬股以上,或是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以出售收入減去原始成本與必要費用後之所得計算,適用單一稅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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