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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注意事項

出租人(個人)→房東

一、房東親自到場辦理公證手續者:
  • 01 身分證影本
  • 02 印章
  • 03 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 04 房屋稅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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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專欄】洪琬琪:包租婆租屋市場殺出重圍有門道套房遠比沒有衛浴的雅房受歡迎

退休後當個包租公、包租婆,靠著收租金過活,不用跟子女拿錢看臉色,當個有尊嚴的銀髮族,是很多人的夢想。不過隨著房屋自有率達8成,房價高漲且愈來愈多人投入租屋市場,不僅租金投報率大不如前,且競爭者眾,讓許多包租公婆感嘆時不我予,感嘆現代房東愈來愈難為。

63歲已退休的劉媽媽住木柵,很多年前就在住家附近買了1戶30坪的公寓,隔成1間大套房3間雅房出租,以往每月固定有25000元的收入,扣除15000元的 
房貸,楊媽媽還有1萬元的零用金,對於支應日常生活開銷綽綽有餘。

不過這幾年楊媽媽慢慢發現,租屋網站上的廣告好像變多了,鄰近社區像她家一樣,做租屋生意的人愈來愈多,且年齡層也逐年下降,競爭激烈的結果,使得劉媽媽的小雅房必須降價求租,才能和網站上漂亮的電梯套房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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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人的管家! 高級物業管理什麼都包

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豪宅的高級物業管理總是令外人充滿想像,有人戲稱:「住帝

寶一年繳交的管理費,足夠繳好多年房屋稅」,會這麼說不是沒有道理,結合飯店式管理的貼心

服務,正是讓住戶甘願掏荷包付費的關鍵原因。 有高級物業管理服務的大樓,管理費通常相對

昂貴。(好房資料中心)

和逸商旅,商業旅館,國泰和逸商旅,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建國北路二段交接口,飯店交誼廳。(圖片來源HOTEL COZZI和逸台北民生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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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News記者曾威智/整理報導 買房向來被視為人生大事,但該花多少錢買才算合理?過去以房價所得

比來衡量一個家庭得花多少年才買能買房,現在卻有民間業者以「房價/租金」的比例計算,在當地買

房相當於要繳多少年的租金。據該統計,排名第一為北市的47倍,也就是說在北市買房,相當於要繳47

年的租金。但不管是買還是租,專家建議,重要的是人生的「居住遷徙選擇權」應該由自己來掌控。 全

台「房價租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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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稱羨的「包租公」,真的只要每天穿水水、等收租嗎?根據好房網「全台包租公心聲」調查發現,高達72%的房東曾經遇過租屋糾紛,其中更有56%的房東指出,曾經為了處理租屋糾紛,而寧願付出違約的代價,也要奧房客提前打包OUT!

包租公不好當!72%房東曾遇租屋糾紛

好房網指出,房東不只要付出房屋修繕維護成本、房貸支出以及房屋稅等高額的房價成本,相較於現今台北市住宅出租的投資報酬率低於3%,租金效益並不高,因此一旦遇上奧步房客,等於展開了揮之不去的惡夢。

「包租公」這看似人人稱羨的「職銜」,背後隱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的辛酸與經營眉角!根據好房網調查發現,因出租市場競爭白熱化,如果地點不佳或是附設家俱不夠齊全,房子空租期往往就會拉更長,加上現今房客權益意識高漲,又懂得自保之道,只要把不滿情緒PO上網,都會使房東愈來愈難當,其中高達78.5%的包租公最不能忍受不良房客「破壞房子或弄髒牆壁」,高居排行榜第一名。

而「拖欠房租」居次,高達69.6%的房東備感困擾,「房客品性不良(酗酒、吸毒等)」也令房東相當頭疼,其他不受歡迎的房客行為還包括「作息日夜顛倒,大聲擾鄰」、「拉男女朋友同住」及「順手牽手的房客」等。

ETtoday 新聞雲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5重點評估房客 慎選房客有撇步

評估房客的5大要素,事前做好準備、以杜絕承租客可能繳不出房租、或者破壞房子的風險。

1.從年齡評估: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表示,房客若是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收入上的穩定度可能較差,訂約時最好得到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同意,以便掌控與追蹤。

2.從職業評估:可以請房客出示公司名片,並打電話到公司查證,留意注意房客品性、生活特殊習性及職業。

房東還可以詢問房客,上一個居住地點在那裡、住了多久,用試探的方式,問問前一居住地點,附近周遭狀況,來得知房客說的是不是實話。

若得知房客經常搬遷、工作不定、或行蹤飄忽不定,難以聯絡,應特別謹慎,為避免日後收租無門,最好留下房客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動機評估:了解房客租屋動機,若作為不正常用途,例如經營賭博性電玩、色情行業,最好予以婉拒,若日後發現房客經營特殊行業,最好通知警方,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4.身分評估:為避免遭人冒名承租,訂約時最好要求房客出示身分證明,若房客為公司、社團等法人機構,應由法人代表人簽約,或由代理人代理簽約,避免承租人以私人名義租用,卻交由法人使用的情形,日後恐怕糾紛叢生。

5.人員評估:房客找房子,為怕危險,多半會找自己的親朋好友一起前往看屋,所謂物以類聚,可以多觀察一起看屋人的品行、談吐等,來判斷對方是不是一個好房客,會不會給自己帶來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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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落跑!房東提簡易訴訟 進屋第三人陪同

租約未到期但房客卻先落跑!留下滿屋子家具、雜物怎麼處理?專家表示,類似案例視有無積欠租金而定,但不管是哪種狀況,都建議房東依法律流程處理,若要自行進入租屋處察看,也最好請第三人陪同進入,防止房客以《刑法》反告房東,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房客落跑!房東可提簡易訴訟

可先以押金扺扣積欠租金 房東進屋應找第三人陪同

台灣房屋加盟事業總部法務處處長周展雪指出,租約未到期,找不到房客,又積欠租金情況下,假設當初房客繳交的押金尚未扣光,可先用押金扺扣房客積欠的租金。若房客積欠租金,但押金已經扣光的情況下,依照《民法》第440條,總積欠租金必須超過2個月的租金總額,房東才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請求終止租約,並要房客搬離租屋處。

得令付清租金還屋

周展雪說,房客收到存證信函後,若積欠租金未達2個月金額,房東得向法院聲請發給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請房客給付租金,但有可能會因為房客落跑而無法送達,建議房東用「小額訴訟」或「簡易訴訟」方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而如果積欠租金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建議房東直接向法院提起「簡易訴訟」,請求房客付清租金並繳還房屋,就算房客落跑也能依照其他相關法律程序討回房屋。另外,周展雪強調,倘若租約曾經經過公證,就可直接以「公證書」為執行名義,查封房客財產並收回房屋。

行使留置權抵損失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說,聯絡不到房客,有些房東會擔心是否屋內遭到破壞,或房客遭遇不測,而急於入屋察看,但她表示,遇到類似情形,房東最好偕同第三人,例如社區管理員或鄰里長等,一同進入屋內,並拍照存證,除了維護房東權益外,也可預防房客以《刑法》的「竊盜」、「毀損」,或「侵入住居」等名義向房東提告。

最後,如果房客留下滿屋子的雜物,但人卻不知去向時,房客可以依照《民法》規定,對屋內物品行使「留置權」,並依法定程序查封或拍賣後的所得價金,藉以賠償欠租或其他損失。

房客落跑處理之道

情況1:租約未到期,房客積欠租金總額未超過2個月租金。

房東處理撇步:可從押金扣除積欠租金,若押金扣完後,須等待積欠租金總額超過2個月租金後,才可向房客寄發存證信函,並向法院聲請發給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請求房客給付租金。

情況2:租約未到期,房客積欠租金總額超過2個月租金。

房東處理撇步:直接向法院提起「簡易訴訟」,請求房客給付積欠租金並搬離租屋處。取得法院判決後,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房客財產求償,並收回房屋。

其他情況:
★若租約有經過公證程序,即可以「公證書」為執行名義,查封房客財產並收回房屋。但要注意若租約尚未到期,則無法強制執行請求遷讓房屋。
★如在訴訟期間房客從未出庭,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也可進行「一造辯論判決」,命房東進行辯論後進行判決。
★若房客留置在屋內物品較不值錢,房東可將清運費及積欠租金、損害賠償等一同列為求償項目。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顏嘉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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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催繳好多次,但房客還是不肯繳房租,應該要怎麼辦?」專家指出,如果房東採取其他手段如斷水斷電,來逼房客繳納租金,可能涉及強制罪,因此建議房東依法律規定來行使應有的權利,否則有可能會讓自己陷於民、刑事責任風險中。消基會董事謝天仁透露,如果房客為第1次欠租,房東可以採口頭催繳,通知房客盡速繳納。
房客欠租時,房東應先口頭告知房客,並給予一段租金忍耐期,再循法律途徑解決。一般來說,房東要求房客在一定期限內繳清,期限為5天以上較恰當,但若催繳後,房客還是不願意繳租金,基於法律保護房客的政策,還規定房東要有2個月的租金忍耐期,如果積欠租金到達2個月後,就可寄存證信函催房客繳租。
換鎖斷水電恐涉違法
永慶房屋法服部經理吳宜學指出,如果房客只有欠1個月租金時,房東不可以終止租約,但當積欠租金達到2個月總額,就可採取法律程序,清楚表明租欠租金已達總額,並依據《民法》第440條終止雙方租賃契約,且依照第455條規定,同時要求房客限期遷移、清空,並返還房屋,避免租金損失繼續,而且房東可以將房客放在租屋處內的物品留置取償。另外,如果房東為房屋的所有權人時,可以依據《民法》中無權佔有的法律關係,要求房客搬離,如果房屋有損害時更可以向房客請求賠償。
行使權力保護應理智
有些房東可能會採取比較激烈的手段如更換大門鎖,或斷水斷電來強制房客繳納租金,但吳宜學說,如果房東用類似手段來逼房客交租,除了會有債務不履行和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外,也可能涉及刑事上的強制罪責任。
因此當房客積欠租金已達到2個月的總額,且房東履行終止租約的權利保障程序時,房東在行使權力保護相關措施時,仍不可有侵害或傷害房客人身安全、自由的行為,否則會有民、刑事的責任問題。
專家建議,房東應依照法律規定來行使權利,勿採取激烈手段,否則除了房屋可能會遭不肖房客故意破壞,陷自己於民、刑事的責任風險中,導致「人財兩失」。
房客欠租時房東應注意事項
˙若房客為第1次欠租,則採口頭催繳˙切勿採取斷水斷電等激烈手段,否則有可能涉及民、刑事法律責任˙租金積欠總額達兩個月以上,可寄存證信函催繳,且房東可以將房客留在租屋處的物品留置取償
相關法條解釋
《民法》第440條:房客遲繳租金,房東可定期限催繳,若房客在期限內尚未繳納租金,房東可終止契約。如租賃物為房屋時,遲付租金的總額如未達2個月租金總額,則不可終止契約。租金約定於每期(每月、每年)開始時繳納,則應在房客遲繳租金超過2個月時,才能終止契約。
《民法》第445條:房東對於房客留置於屋內的物品擁有留置權,也就是如果房客欠租,房東可以扣押房客留於屋內的物品,但禁止扣押的物品則不在此限。這樣的情形只能在房東向法院請求的損害賠償,或是房客未繳納租金時,才能將物品扣押取償。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顏嘉瑩╱台北報導】
房客欠租 先發存證信函 再申訴調解
如果房客一有欠租行為,房東應先口頭催繳,如果房客還是不繳租金,超過兩個月以上,就可以先發存證信函明定一定期限內給付,存證信函內容應該包括租屋物件的地址、租賃期限、租金金額、支付方式,最後就是房客的積欠總額,包含租金與其他費用。
若房客依然無動於衷,沒有任何回應及解決此事的誠意,建議可至鄉鎮市公所申訴調解。若調解不成,則寄發第二次存證信函,載明依民法第440條請求終止租約,如果房客仍置之不理,房東可拿著鄉鎮市公所的調解不成立證明書,至法院訟訴輔導科,說明情事,訟訴輔導科的輔導人員將會協助民眾如何進行訴訟。
提醒房東,在訴訟期間內,因尚未合法終止租約,故請房東不要擅自進入租屋將東西清空或換鎖、斷水電,否則恐涉及刑法306條無故侵入住居罪,且房客可請求依民事求償相關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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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經驗的租屋族,為了避開「地雷屋」,看屋時會仔細觀察屋況,但常無法分辨「地雷房東」,遇有租屋問題,房東相應不理,受限於租期已簽訂,大多只能默默忍受。專家建議,租屋前一定要多打聽,所有約定都白紙黑字寫下,才能避免遇到「地雷房東」。
住商不動產加盟事業部副總經理劉明哲表示,若房東同時出租多間房屋,遇到房客反映租屋問題時,通常都會盡力協助,處理速度與能力較佳;若房東住得很遠,或是較為年長、無交通工具的房東,在處理租屋問題時,往往較為緩慢,所以看屋時,一定要瞭解房東背景。
若遇到小氣、易怒或難以溝通的房東,日後租屋出現問題,往往難以解決。專家建議,租屋瑕疵要事前協議,如「房間有些燈泡壞了,可以重裝嗎?」,或是「牆壁油漆髒了,可以重新粉刷嗎?」,房東有維護與修繕屋況的義務,如果簽約前連這點小錢都不願付,日後如果遇到冷氣機或熱水器壞掉,要他從口袋掏出錢也很難。
租房子時不能只看屋況,也要留意房東,好的房東讓你像住天堂,不好的房東害你住爛房。
小額修繕可約定抵房租
若看屋時,發現空屋多,房東又一直抱怨前房客,一定要提高警覺,因為遇到「地雷房東」的可能性極高。若遇到其他房客,可詢問或觀察該房客與房東的互動是否良好,也可向管理員或附近鄰居打聽,房東的背景、性格,與房客流動率。有過不愉快租屋經驗的含含說,之前房屋有問題,想請房東處理,但房東電話一直打不通,後來才知道房東出國度長假。
對此,劉明哲建議,簽約前可與房東約定,「修繕費用在一定金額內,房客可自行修繕,再於下個月租金扣除」,避免遇到屋況問題,因聯絡不到房東或房東遲不處理,而無法快速修繕的情況。提醒租屋族,所有口頭約定都應該白紙黑字於合約內載明,避免房東事後不認帳。曾在台中租屋的小蕃茄說:「簽約前房東表示:『最近手頭緊』,因此希望我先繳交租金與押金,當時以為房東財務吃緊應該不影響房客,沒想到入住後,許多屋況問題需修繕,房東不是一再拖延,就是要求雙方平分修繕費用,有時甚至不願支付。最慘的是住不到1年,房東又說因為沒錢打算賣房子,雖然拒絕過房東,但仲介還是一直打電話過來要求帶人看屋,而深受困擾,建議租屋族租屋前,也要考量房東的財務狀況。」如何挑選房東
◎若房東住得較遠或工作繁忙,無法即時處理租屋問題◎好溝通、善解人意的房東,發生糾紛機率低◎講話模擬兩可、回答不明確,都要提高警覺◎無交通工具、年長者或不善3C科技,溝通相對吃力◎財力吃緊的房東,可能會售屋◎房客流動率過高、房東抱怨前房客,可能是地雷房東◎向其他房客或社區警衛打聽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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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遇案例事實:張太太以多年的積蓄買了一棟房子作為養老用,並租給某大學高材生小傑,當時看小傑一副斯文模樣,就放心地簽了一年的租期,沒想到小傑經常帶朋友回來開「PARTY」,把房子弄得亂七八糟,
常見的租屋糾紛,與解決方法張太太很心疼,但是租約還沒到期,也無可奈何,好不容易租期一滿,張太太立刻告訴小傑不再續租,要收回房屋,沒想到小傑竟然告訴她,除非支付一筆「搬家費」,否則他就要繼續住到底。
張太太很生氣,沒想到小傑竟然有這麼無理的要求,她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分析: 經常有人問到關於租賃糾紛問題,尤其是租約到期後,房東不願意續約,但是房客卻賴著不走,讓當房東的很傷腦筋,究竟應循何種法律程序來保障房東的權益呢?
依照民法第455條前段規定:「承租人於租賃關係終止後,應返還租賃物」,因此在租約期滿後,房客依規定必須將房屋返還給房東,不得擅自拖延,或是藉口向房東要求搬遷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第451條規定:「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因此房東對於賴著不走的房客,一定要積極行使法律上權益,立刻表示不再續約的意思,否則就會喪失自己的權益。
例如:在租約到期前就告知房客不再續約,或在租約到期後立即表示要將房屋收回(為了訴訟上的舉證,最好以存證信函寄送給房客)。
如果房客拒不搬家,房東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房客遷讓房屋。這類的訴訟屬於「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期租賃或定期借貸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依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第1款規定,應適用簡易程序。
還有一種情形也是經常發生的,就是遇到不負責任的房客,他可能把房子的設施破壞,或欠下大筆水、電、管理費後,在租約到期後,房屋空著,就「跑路」了,不敢來取回押金,。
這時候房東通常會很擔心,如果擅自闖進去清理房客的物品,搞不好房客回過頭來反告房東「侵入住宅」或「毀損」罪,其實您並不用擔心,因為在租約到期後,房客人本有返還房屋給房東的義務,房東自然可以直接進入自己的房屋內,若您真的擔心會有法律上問題,建議您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房客,定期限請房客搬走,在進入房屋時委請管理員、里長伯或警察等陪同,並將屬於房客物品整理妥善,就可以免除違法的疑慮。張太太聽了律師的建議,發了一封存證信函給小傑,表示請小傑立刻搬遷,否則依法處理後,小傑便知難而退,第二天就搬走了,讓張太太終於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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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6 16:32 鉅亨網黃欣 綜合報導

 

   59歲的退休藥劑師 Wu Junhua 在杭州投資了間一房公寓,這間公寓閒置一年後,終於透過途家網開始帶來進帳。34 歲的財務主管 Chen Jie 則說,她們夫妻考慮在四川青城山買一座退休後要住的別墅,未來 20 年中,每年去度假一個月,其餘時間就讓途家網來代管出租,五五分帳。

 

類似於美國的短租公寓服務網站 Airbnb.com 或 HomeAway ,途家網的短租服務,讓中國屋主的投資物件帶來額外進帳,也讓一些度假用房屋不至於閒置損壞。除了撮合屋主與旅客,途家網也提供打掃、更換衛浴備品,保持房屋狀況良好等代管服務,讓屋主沒有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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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民眾租屋時最怕遇到「惡房東」,但房東更怕遇到「惡房客」,讓自己勞神又破財,專家建議,面對房客退租時,房東別忘記維護自身權益,該檢查的屋況別遺漏,把欠款逐一釐清,且雙方立約前最好針對屋況先拍照存證,簽章為憑以免日後退租衍生糾紛。 租約擬訂越詳盡,對往後雙方的權益越有保障。(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房仲情境照,合約買賣簽約照。(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中信房屋行銷企畫部副理江龍名表示,一直以來,每當房客退租,房東點交現況時,「牆壁毀損」是最常見的糾紛,像房客在牆壁釘上照片或畫作,小朋友拿色筆亂畫等行為,若當初的租約沒有註明,雙方容易為此牽扯不清,房東最後還得自費重新粉刷。 至於欠款部分,江龍名指出,房客缺繳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的情況也時常發生,此時房東需利用手中的房客押金抵扣,萬一金額不足,雙方還得對簿公堂,房東才能獲賠。他補充,有些房客為了設籍需求,會將戶籍遷入租屋處,退租時房東務必要求房客遷出戶籍,否則屋主售屋時將無法適用土地增值稅的優惠自用稅率,必要時,房東可至戶政機關申請強制遷出戶籍。 千金難買早知道,江龍名建議,簽訂租約前房東應多和房客聊聊,如果有交友複雜、酗酒賭博等狀況,最好再三考慮;另房東可於租約加註「退租時回復原狀」等條款,並將屋況拍照為證,雙方再簽章立約,如此權益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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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高市警方循線在苓雅區日租套房掃毒,逮捕包姓藥頭及其手下7人,起出毒品、販毒贓款等,全案今天送辦。

高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15分隊接獲線報指,有販毒集團藏身苓雅區日租套房販毒牟利,警方經查發現該販毒集團由綽號「包仔」的包姓男子操控,操縱雇用多名小弟替其販毒,為躲避查緝,居無定所,大都租用日租套房藏身。

警方經連月過濾相關線索及跟監埋伏發現,包嫌及其小弟躲藏租屋地點及販毒事證,日前循線拘提包嫌到案並搜索其住處起出一批毒品。

警方隨後並兵分多路在苓雅區其他日租套房,將包嫌販毒小弟黃姓等男子拘捕到案,並起出毒品、販毒工具等,

全案共查扣安非他命37.5克、K他命160.5克,電子磅秤、分裝空夾鏈袋、吸毒工具及販毒所得新台幣現金48萬餘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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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台北報導 2014年02月05日 04:10

 

大年初五,台北市傳出情侶燒炭雙亡憾事。37歲高姓男子和29歲的葉姓女友,昨午被房東發現在興隆路租住處燒炭身亡。

警方調查,2名死者長期無業,近來經濟狀況欠佳,連房租都繳不出,疑因錢關難過,相偕走上絕路。

潘姓女房東因過年期間碰上房客燒炭死亡,驚懼不已。她說,2人租屋半年多,起初繳房租還算正常,但從去年底就開始拖欠,已積欠2個月房租,昨天中午她前往收租,豈料遇上這種事,擔心房子以後租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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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黃姓毒販隱藏在高級社區,且疑開毒趴K煙瀰漫,高市刑大委託住在同社區的偵查員查訪,確認社區經常飄散塑膠惡臭味,查獲黃嫌等6人並起出毒品送辦。

去年9月高市澄清路某豪宅居民,檢舉社區經常飄散塑膠燒焦惡臭味,警方循線查獲21歲黃嫌持有K他命近400公克,及疑似販毒所得50餘萬元。

未料他交保後另起爐灶,又以每月3萬餘元承租水源路高級社區,高市刑大偵六隊接獲線報查緝。

恰巧有名偵查員就住在該社區,他明查暗訪確定11樓經常飄散惡臭,且常有許多年輕人出入,幹員日前埋伏趁有人外出一舉攻入,當時屋內有5名年輕男子,警方在黃姓主嫌胞兄身上起出6公克K他命,其他人否認持毒或吸毒,屋內卻瀰漫濃重的K煙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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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交惡! 貼「嚴制」嚇房東 判拘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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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找房客容易,找好房客難。房屋出租出問題要及時解決,更是難上加難!

 

 

時尚物業統整以下32個業務現場房東常問的租屋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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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雖然對屋主來說會成為租金必須報稅的必須條件讓部分房東為之卻步,但其實租約公證對房東房客雙方都有許多好處喔!

房東:房客欠繳租金可請法院強制執行租金催收與租約違約處理

房客:房東如提前解約也可請法院憑租約強制執行房東應賠償提前解約的部分

 

至於一般民間的慣例,公證費用皆為房東房客雙方負責各半的費用,以下的費用為租約內容的總租金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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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水器的種類與特點

即熱式電熱水器
適裝場所:廚房、浴室內 
啟動水壓:0.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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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早期入場的屋主來說,如果沒有貸款壓力的情況下,

賣不如租的趨勢已經越來越明顯

 

【劉曉霞╱台北報導】內政部實價登錄資訊上路後,愈來愈多民眾發現,財政部國稅局課徵財產交易所得已由過往習慣的「評定現值」改採「實價課稅」。有民眾在土城售屋,9月時被政府補追稅額。業者提醒,預售屋或是5年內房屋,改採實價課稅機率高,一定要保存發票、單據,以利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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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房東無論是售屋成本或空置成本都會越來越高,
 
房東空屋釋出租屋量將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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