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租屋代管 (92)
- Oct 13 Mon 2014 18:13
簽訂租約注意事項
- Sep 06 Sat 2014 14:03
17RENT一起租祝大家中秋節快樂~
- Aug 30 Sat 2014 19:53
租屋管理教學--線上紀錄收租大小事
- Aug 16 Sat 2014 16:30
17RENT一起租官網教學-租屋拍照重點與技巧
- Jul 07 Mon 2014 11:11
【地產專欄】洪琬琪:包租婆租屋市場殺出重圍有門道
套房遠比沒有衛浴的雅房受歡迎
退休後當個包租公、包租婆,靠著收租金過活,不用跟子女拿錢看臉色,當個有尊嚴的銀髮族,是很多人的夢想。不過隨著房屋自有率達8成,房價高漲且愈來愈多人投入租屋市場,不僅租金投報率大不如前,且競爭者眾,讓許多包租公婆感嘆時不我予,感嘆現代房東愈來愈難為。
63歲已退休的劉媽媽住木柵,很多年前就在住家附近買了1戶30坪的公寓,隔成1間大套房3間雅房出租,以往每月固定有25000元的收入,扣除15000元的
房貸,楊媽媽還有1萬元的零用金,對於支應日常生活開銷綽綽有餘。
不過這幾年楊媽媽慢慢發現,租屋網站上的廣告好像變多了,鄰近社區像她家一樣,做租屋生意的人愈來愈多,且年齡層也逐年下降,競爭激烈的結果,使得劉媽媽的小雅房必須降價求租,才能和網站上漂亮的電梯套房競爭。
- Jun 13 Fri 2014 14:41
有錢人的管家! 高級物業管理什麼都包
有錢人的管家! 高級物業管理什麼都包
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豪宅的高級物業管理總是令外人充滿想像,有人戲稱:「住帝
寶一年繳交的管理費,足夠繳好多年房屋稅」,會這麼說不是沒有道理,結合飯店式管理的貼心
服務,正是讓住戶甘願掏荷包付費的關鍵原因。 有高級物業管理服務的大樓,管理費通常相對
昂貴。(好房資料中心)
- May 24 Sat 2014 20:10
外國人多短租 要求附保證人卡穩
- Apr 17 Thu 2014 08:57
買還是租好? 北市買房等同付47年租金
好房News記者曾威智/整理報導 買房向來被視為人生大事,但該花多少錢買才算合理?過去以房價所得
比來衡量一個家庭得花多少年才買能買房,現在卻有民間業者以「房價/租金」的比例計算,在當地買
房相當於要繳多少年的租金。據該統計,排名第一為北市的47倍,也就是說在北市買房,相當於要繳47
年的租金。但不管是買還是租,專家建議,重要的是人生的「居住遷徙選擇權」應該由自己來掌控。 全
台「房價租金比」
- Apr 16 Wed 2014 09:40
房東7成曾遇租屋糾紛 慎選房客5重點
令人稱羨的「包租公」,真的只要每天穿水水、等收租嗎?根據好房網「全台包租公心聲」調查發現,高達72%的房東曾經遇過租屋糾紛,其中更有56%的房東指出,曾經為了處理租屋糾紛,而寧願付出違約的代價,也要奧房客提前打包OUT!
包租公不好當!72%房東曾遇租屋糾紛
好房網指出,房東不只要付出房屋修繕維護成本、房貸支出以及房屋稅等高額的房價成本,相較於現今台北市住宅出租的投資報酬率低於3%,租金效益並不高,因此一旦遇上奧步房客,等於展開了揮之不去的惡夢。
「包租公」這看似人人稱羨的「職銜」,背後隱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的辛酸與經營眉角!根據好房網調查發現,因出租市場競爭白熱化,如果地點不佳或是附設家俱不夠齊全,房子空租期往往就會拉更長,加上現今房客權益意識高漲,又懂得自保之道,只要把不滿情緒PO上網,都會使房東愈來愈難當,其中高達78.5%的包租公最不能忍受不良房客「破壞房子或弄髒牆壁」,高居排行榜第一名。
而「拖欠房租」居次,高達69.6%的房東備感困擾,「房客品性不良(酗酒、吸毒等)」也令房東相當頭疼,其他不受歡迎的房客行為還包括「作息日夜顛倒,大聲擾鄰」、「拉男女朋友同住」及「順手牽手的房客」等。
ETtoday 新聞雲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5重點評估房客 慎選房客有撇步
評估房客的5大要素,事前做好準備、以杜絕承租客可能繳不出房租、或者破壞房子的風險。
1.從年齡評估: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表示,房客若是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收入上的穩定度可能較差,訂約時最好得到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同意,以便掌控與追蹤。
2.從職業評估:可以請房客出示公司名片,並打電話到公司查證,留意注意房客品性、生活特殊習性及職業。
房東還可以詢問房客,上一個居住地點在那裡、住了多久,用試探的方式,問問前一居住地點,附近周遭狀況,來得知房客說的是不是實話。
若得知房客經常搬遷、工作不定、或行蹤飄忽不定,難以聯絡,應特別謹慎,為避免日後收租無門,最好留下房客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動機評估:了解房客租屋動機,若作為不正常用途,例如經營賭博性電玩、色情行業,最好予以婉拒,若日後發現房客經營特殊行業,最好通知警方,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4.身分評估:為避免遭人冒名承租,訂約時最好要求房客出示身分證明,若房客為公司、社團等法人機構,應由法人代表人簽約,或由代理人代理簽約,避免承租人以私人名義租用,卻交由法人使用的情形,日後恐怕糾紛叢生。
5.人員評估:房客找房子,為怕危險,多半會找自己的親朋好友一起前往看屋,所謂物以類聚,可以多觀察一起看屋人的品行、談吐等,來判斷對方是不是一個好房客,會不會給自己帶來困擾。
*****************
房客落跑!房東提簡易訴訟 進屋第三人陪同
租約未到期但房客卻先落跑!留下滿屋子家具、雜物怎麼處理?專家表示,類似案例視有無積欠租金而定,但不管是哪種狀況,都建議房東依法律流程處理,若要自行進入租屋處察看,也最好請第三人陪同進入,防止房客以《刑法》反告房東,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房客落跑!房東可提簡易訴訟
可先以押金扺扣積欠租金 房東進屋應找第三人陪同
台灣房屋加盟事業總部法務處處長周展雪指出,租約未到期,找不到房客,又積欠租金情況下,假設當初房客繳交的押金尚未扣光,可先用押金扺扣房客積欠的租金。若房客積欠租金,但押金已經扣光的情況下,依照《民法》第440條,總積欠租金必須超過2個月的租金總額,房東才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請求終止租約,並要房客搬離租屋處。
得令付清租金還屋
周展雪說,房客收到存證信函後,若積欠租金未達2個月金額,房東得向法院聲請發給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請房客給付租金,但有可能會因為房客落跑而無法送達,建議房東用「小額訴訟」或「簡易訴訟」方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而如果積欠租金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建議房東直接向法院提起「簡易訴訟」,請求房客付清租金並繳還房屋,就算房客落跑也能依照其他相關法律程序討回房屋。另外,周展雪強調,倘若租約曾經經過公證,就可直接以「公證書」為執行名義,查封房客財產並收回房屋。
行使留置權抵損失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說,聯絡不到房客,有些房東會擔心是否屋內遭到破壞,或房客遭遇不測,而急於入屋察看,但她表示,遇到類似情形,房東最好偕同第三人,例如社區管理員或鄰里長等,一同進入屋內,並拍照存證,除了維護房東權益外,也可預防房客以《刑法》的「竊盜」、「毀損」,或「侵入住居」等名義向房東提告。
最後,如果房客留下滿屋子的雜物,但人卻不知去向時,房客可以依照《民法》規定,對屋內物品行使「留置權」,並依法定程序查封或拍賣後的所得價金,藉以賠償欠租或其他損失。
房客落跑處理之道
情況1:租約未到期,房客積欠租金總額未超過2個月租金。
房東處理撇步:可從押金扣除積欠租金,若押金扣完後,須等待積欠租金總額超過2個月租金後,才可向房客寄發存證信函,並向法院聲請發給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請求房客給付租金。
情況2:租約未到期,房客積欠租金總額超過2個月租金。
房東處理撇步:直接向法院提起「簡易訴訟」,請求房客給付積欠租金並搬離租屋處。取得法院判決後,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房客財產求償,並收回房屋。
其他情況:
★若租約有經過公證程序,即可以「公證書」為執行名義,查封房客財產並收回房屋。但要注意若租約尚未到期,則無法強制執行請求遷讓房屋。
★如在訴訟期間房客從未出庭,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也可進行「一造辯論判決」,命房東進行辯論後進行判決。
★若房客留置在屋內物品較不值錢,房東可將清運費及積欠租金、損害賠償等一同列為求償項目。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顏嘉瑩╱台北報導】
*********************
「已經催繳好多次,但房客還是不肯繳房租,應該要怎麼辦?」專家指出,如果房東採取其他手段如斷水斷電,來逼房客繳納租金,可能涉及強制罪,因此建議房東依法律規定來行使應有的權利,否則有可能會讓自己陷於民、刑事責任風險中。消基會董事謝天仁透露,如果房客為第1次欠租,房東可以採口頭催繳,通知房客盡速繳納。
房客欠租時,房東應先口頭告知房客,並給予一段租金忍耐期,再循法律途徑解決。一般來說,房東要求房客在一定期限內繳清,期限為5天以上較恰當,但若催繳後,房客還是不願意繳租金,基於法律保護房客的政策,還規定房東要有2個月的租金忍耐期,如果積欠租金到達2個月後,就可寄存證信函催房客繳租。
換鎖斷水電恐涉違法
永慶房屋法服部經理吳宜學指出,如果房客只有欠1個月租金時,房東不可以終止租約,但當積欠租金達到2個月總額,就可採取法律程序,清楚表明租欠租金已達總額,並依據《民法》第440條終止雙方租賃契約,且依照第455條規定,同時要求房客限期遷移、清空,並返還房屋,避免租金損失繼續,而且房東可以將房客放在租屋處內的物品留置取償。另外,如果房東為房屋的所有權人時,可以依據《民法》中無權佔有的法律關係,要求房客搬離,如果房屋有損害時更可以向房客請求賠償。
行使權力保護應理智
有些房東可能會採取比較激烈的手段如更換大門鎖,或斷水斷電來強制房客繳納租金,但吳宜學說,如果房東用類似手段來逼房客交租,除了會有債務不履行和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外,也可能涉及刑事上的強制罪責任。
因此當房客積欠租金已達到2個月的總額,且房東履行終止租約的權利保障程序時,房東在行使權力保護相關措施時,仍不可有侵害或傷害房客人身安全、自由的行為,否則會有民、刑事的責任問題。
專家建議,房東應依照法律規定來行使權利,勿採取激烈手段,否則除了房屋可能會遭不肖房客故意破壞,陷自己於民、刑事的責任風險中,導致「人財兩失」。
房客欠租時房東應注意事項
˙若房客為第1次欠租,則採口頭催繳˙切勿採取斷水斷電等激烈手段,否則有可能涉及民、刑事法律責任˙租金積欠總額達兩個月以上,可寄存證信函催繳,且房東可以將房客留在租屋處的物品留置取償
相關法條解釋
《民法》第440條:房客遲繳租金,房東可定期限催繳,若房客在期限內尚未繳納租金,房東可終止契約。如租賃物為房屋時,遲付租金的總額如未達2個月租金總額,則不可終止契約。租金約定於每期(每月、每年)開始時繳納,則應在房客遲繳租金超過2個月時,才能終止契約。
《民法》第445條:房東對於房客留置於屋內的物品擁有留置權,也就是如果房客欠租,房東可以扣押房客留於屋內的物品,但禁止扣押的物品則不在此限。這樣的情形只能在房東向法院請求的損害賠償,或是房客未繳納租金時,才能將物品扣押取償。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顏嘉瑩╱台北報導】
房客欠租 先發存證信函 再申訴調解
如果房客一有欠租行為,房東應先口頭催繳,如果房客還是不繳租金,超過兩個月以上,就可以先發存證信函明定一定期限內給付,存證信函內容應該包括租屋物件的地址、租賃期限、租金金額、支付方式,最後就是房客的積欠總額,包含租金與其他費用。
若房客依然無動於衷,沒有任何回應及解決此事的誠意,建議可至鄉鎮市公所申訴調解。若調解不成,則寄發第二次存證信函,載明依民法第440條請求終止租約,如果房客仍置之不理,房東可拿著鄉鎮市公所的調解不成立證明書,至法院訟訴輔導科,說明情事,訟訴輔導科的輔導人員將會協助民眾如何進行訴訟。
提醒房東,在訴訟期間內,因尚未合法終止租約,故請房東不要擅自進入租屋將東西清空或換鎖、斷水電,否則恐涉及刑法306條無故侵入住居罪,且房客可請求依民事求償相關損害賠償。
***************
有經驗的租屋族,為了避開「地雷屋」,看屋時會仔細觀察屋況,但常無法分辨「地雷房東」,遇有租屋問題,房東相應不理,受限於租期已簽訂,大多只能默默忍受。專家建議,租屋前一定要多打聽,所有約定都白紙黑字寫下,才能避免遇到「地雷房東」。
住商不動產加盟事業部副總經理劉明哲表示,若房東同時出租多間房屋,遇到房客反映租屋問題時,通常都會盡力協助,處理速度與能力較佳;若房東住得很遠,或是較為年長、無交通工具的房東,在處理租屋問題時,往往較為緩慢,所以看屋時,一定要瞭解房東背景。
若遇到小氣、易怒或難以溝通的房東,日後租屋出現問題,往往難以解決。專家建議,租屋瑕疵要事前協議,如「房間有些燈泡壞了,可以重裝嗎?」,或是「牆壁油漆髒了,可以重新粉刷嗎?」,房東有維護與修繕屋況的義務,如果簽約前連這點小錢都不願付,日後如果遇到冷氣機或熱水器壞掉,要他從口袋掏出錢也很難。
租房子時不能只看屋況,也要留意房東,好的房東讓你像住天堂,不好的房東害你住爛房。
小額修繕可約定抵房租
若看屋時,發現空屋多,房東又一直抱怨前房客,一定要提高警覺,因為遇到「地雷房東」的可能性極高。若遇到其他房客,可詢問或觀察該房客與房東的互動是否良好,也可向管理員或附近鄰居打聽,房東的背景、性格,與房客流動率。有過不愉快租屋經驗的含含說,之前房屋有問題,想請房東處理,但房東電話一直打不通,後來才知道房東出國度長假。
對此,劉明哲建議,簽約前可與房東約定,「修繕費用在一定金額內,房客可自行修繕,再於下個月租金扣除」,避免遇到屋況問題,因聯絡不到房東或房東遲不處理,而無法快速修繕的情況。提醒租屋族,所有口頭約定都應該白紙黑字於合約內載明,避免房東事後不認帳。曾在台中租屋的小蕃茄說:「簽約前房東表示:『最近手頭緊』,因此希望我先繳交租金與押金,當時以為房東財務吃緊應該不影響房客,沒想到入住後,許多屋況問題需修繕,房東不是一再拖延,就是要求雙方平分修繕費用,有時甚至不願支付。最慘的是住不到1年,房東又說因為沒錢打算賣房子,雖然拒絕過房東,但仲介還是一直打電話過來要求帶人看屋,而深受困擾,建議租屋族租屋前,也要考量房東的財務狀況。」如何挑選房東
◎若房東住得較遠或工作繁忙,無法即時處理租屋問題◎好溝通、善解人意的房東,發生糾紛機率低◎講話模擬兩可、回答不明確,都要提高警覺◎無交通工具、年長者或不善3C科技,溝通相對吃力◎財力吃緊的房東,可能會售屋◎房客流動率過高、房東抱怨前房客,可能是地雷房東◎向其他房客或社區警衛打聽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民法」遇案例事實:張太太以多年的積蓄買了一棟房子作為養老用,並租給某大學高材生小傑,當時看小傑一副斯文模樣,就放心地簽了一年的租期,沒想到小傑經常帶朋友回來開「PARTY」,把房子弄得亂七八糟,
常見的租屋糾紛,與解決方法張太太很心疼,但是租約還沒到期,也無可奈何,好不容易租期一滿,張太太立刻告訴小傑不再續租,要收回房屋,沒想到小傑竟然告訴她,除非支付一筆「搬家費」,否則他就要繼續住到底。
張太太很生氣,沒想到小傑竟然有這麼無理的要求,她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分析: 經常有人問到關於租賃糾紛問題,尤其是租約到期後,房東不願意續約,但是房客卻賴著不走,讓當房東的很傷腦筋,究竟應循何種法律程序來保障房東的權益呢?
依照民法第455條前段規定:「承租人於租賃關係終止後,應返還租賃物」,因此在租約期滿後,房客依規定必須將房屋返還給房東,不得擅自拖延,或是藉口向房東要求搬遷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第451條規定:「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因此房東對於賴著不走的房客,一定要積極行使法律上權益,立刻表示不再續約的意思,否則就會喪失自己的權益。
例如:在租約到期前就告知房客不再續約,或在租約到期後立即表示要將房屋收回(為了訴訟上的舉證,最好以存證信函寄送給房客)。
如果房客拒不搬家,房東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房客遷讓房屋。這類的訴訟屬於「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期租賃或定期借貸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依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第1款規定,應適用簡易程序。
還有一種情形也是經常發生的,就是遇到不負責任的房客,他可能把房子的設施破壞,或欠下大筆水、電、管理費後,在租約到期後,房屋空著,就「跑路」了,不敢來取回押金,。
這時候房東通常會很擔心,如果擅自闖進去清理房客的物品,搞不好房客回過頭來反告房東「侵入住宅」或「毀損」罪,其實您並不用擔心,因為在租約到期後,房客人本有返還房屋給房東的義務,房東自然可以直接進入自己的房屋內,若您真的擔心會有法律上問題,建議您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房客,定期限請房客搬走,在進入房屋時委請管理員、里長伯或警察等陪同,並將屬於房客物品整理妥善,就可以免除違法的疑慮。張太太聽了律師的建議,發了一封存證信函給小傑,表示請小傑立刻搬遷,否則依法處理後,小傑便知難而退,第二天就搬走了,讓張太太終於鬆了一口氣。
- Feb 28 Fri 2014 09:28
物業代管短租 市場潛力驚人 中國Airbnb途家網 正高速起飛
2014/02/26 16:32 鉅亨網黃欣 綜合報導
59歲的退休藥劑師 Wu Junhua 在杭州投資了間一房公寓,這間公寓閒置一年後,終於透過途家網開始帶來進帳。34 歲的財務主管 Chen Jie 則說,她們夫妻考慮在四川青城山買一座退休後要住的別墅,未來 20 年中,每年去度假一個月,其餘時間就讓途家網來代管出租,五五分帳。
類似於美國的短租公寓服務網站 Airbnb.com 或 HomeAway ,途家網的短租服務,讓中國屋主的投資物件帶來額外進帳,也讓一些度假用房屋不至於閒置損壞。除了撮合屋主與旅客,途家網也提供打掃、更換衛浴備品,保持房屋狀況良好等代管服務,讓屋主沒有後顧之憂。
- Feb 25 Tue 2014 09:59
房東必學三招 租屋糾紛OUT
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民眾租屋時最怕遇到「惡房東」,但房東更怕遇到「惡房客」,讓自己勞神又破財,專家建議,面對房客退租時,房東別忘記維護自身權益,該檢查的屋況別遺漏,把欠款逐一釐清,且雙方立約前最好針對屋況先拍照存證,簽章為憑以免日後退租衍生糾紛。 租約擬訂越詳盡,對往後雙方的權益越有保障。(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中信房屋行銷企畫部副理江龍名表示,一直以來,每當房客退租,房東點交現況時,「牆壁毀損」是最常見的糾紛,像房客在牆壁釘上照片或畫作,小朋友拿色筆亂畫等行為,若當初的租約沒有註明,雙方容易為此牽扯不清,房東最後還得自費重新粉刷。 至於欠款部分,江龍名指出,房客缺繳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的情況也時常發生,此時房東需利用手中的房客押金抵扣,萬一金額不足,雙方還得對簿公堂,房東才能獲賠。他補充,有些房客為了設籍需求,會將戶籍遷入租屋處,退租時房東務必要求房客遷出戶籍,否則屋主售屋時將無法適用土地增值稅的優惠自用稅率,必要時,房東可至戶政機關申請強制遷出戶籍。 千金難買早知道,江龍名建議,簽訂租約前房東應多和房客聊聊,如果有交友複雜、酗酒賭博等狀況,最好再三考慮;另房東可於租約加註「退租時回復原狀」等條款,並將屋況拍照為證,雙方再簽章立約,如此權益才有保障。
- Feb 09 Sun 2014 21:31
日租套房掃毒 逮7人送辦
〔中央社〕高市警方循線在苓雅區日租套房掃毒,逮捕包姓藥頭及其手下7人,起出毒品、販毒贓款等,全案今天送辦。
高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15分隊接獲線報指,有販毒集團藏身苓雅區日租套房販毒牟利,警方經查發現該販毒集團由綽號「包仔」的包姓男子操控,操縱雇用多名小弟替其販毒,為躲避查緝,居無定所,大都租用日租套房藏身。
警方經連月過濾相關線索及跟監埋伏發現,包嫌及其小弟躲藏租屋地點及販毒事證,日前循線拘提包嫌到案並搜索其住處起出一批毒品。
警方隨後並兵分多路在苓雅區其他日租套房,將包嫌販毒小弟黃姓等男子拘捕到案,並起出毒品、販毒工具等,
全案共查扣安非他命37.5克、K他命160.5克,電子磅秤、分裝空夾鏈袋、吸毒工具及販毒所得新台幣現金48萬餘元等。
- Feb 06 Thu 2014 15:08
房東收租 驚見情侶燒炭雙亡
- Feb 04 Tue 2014 21:45
租豪宅開毒趴 鄰居警聞味逮人
〔自由時報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黃姓毒販隱藏在高級社區,且疑開毒趴K煙瀰漫,高市刑大委託住在同社區的偵查員查訪,確認社區經常飄散塑膠惡臭味,查獲黃嫌等6人並起出毒品送辦。
去年9月高市澄清路某豪宅居民,檢舉社區經常飄散塑膠燒焦惡臭味,警方循線查獲21歲黃嫌持有K他命近400公克,及疑似販毒所得50餘萬元。
未料他交保後另起爐灶,又以每月3萬餘元承租水源路高級社區,高市刑大偵六隊接獲線報查緝。
恰巧有名偵查員就住在該社區,他明查暗訪確定11樓經常飄散惡臭,且常有許多年輕人出入,幹員日前埋伏趁有人外出一舉攻入,當時屋內有5名年輕男子,警方在黃姓主嫌胞兄身上起出6公克K他命,其他人否認持毒或吸毒,屋內卻瀰漫濃重的K煙味道。
- Jan 17 Fri 2014 18:10
租屋交惡! 貼「嚴制」嚇房東 判拘50天
- Dec 07 Sat 2013 13:30
房東租屋常見問題32問
- Dec 07 Sat 2013 11:26
公證費用標準表
|
- Sep 22 Sun 2013 09:34
賣屋所得 改以實價課稅
對早期入場的屋主來說,如果沒有貸款壓力的情況下,
賣不如租的趨勢已經越來越明顯
【劉曉霞╱台北報導】內政部實價登錄資訊上路後,愈來愈多民眾發現,財政部國稅局課徵財產交易所得已由過往習慣的「評定現值」改採「實價課稅」。有民眾在土城售屋,9月時被政府補追稅額。業者提醒,預售屋或是5年內房屋,改採實價課稅機率高,一定要保存發票、單據,以利報稅。
- Sep 21 Sat 2013 12:29
房地產5熱區 「實價課稅」要動了